2023年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已发布!对于申请该校学士学位的考生来说,仔细阅读并参照通知中的要求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只有确保自己的申请材料符合学校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申请,才能增加成功的机会。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武汉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武汉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结合武汉理工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凡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毕业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品德良好,学业优良,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学士学位。
第二章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任务,按规定准予毕业,达到下列要求者,可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一)在校期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每门课程成绩≥75分,普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生所学课程应全部合格;
(二)参加规定的学位课程(一门外国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
(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合格线由学校划定。具备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免考:通过由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统考成绩大于或等于65分;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或高等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专业本科生需考其他外国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的另三门学位课程具体科目及考试方式,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与武汉理工大学确定,并在考试计划或考试大纲中加以明确,学位课程的合格标准为: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其中每门课的成绩≥65分。其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的另三门课程由本科生院确定。考试组织工作,以本科生院为主,继续教育学院协助,合格标准为一次通过。
以上就是2023年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的全部内容了,大家清楚了吗?想要申请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学士学位的考生需要从每门课程开始,对自己设定一个明确的目标。通过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和习惯,以及坚持不懈地努力,考生一定能够实现学士学位的目标,为自己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