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关于开展教学管理制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教学站点:
为了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学工作程序,完善学习支持服务,切实提高教学站点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根据《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质量服务标准》的要求和南京会议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各教学站点的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加强教学站点教学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教学站点的教学行为,提高教学站点的教学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升教学站点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保证校外教学站点教学管理各个环节有章可循, 使校外教学站点的教学管理和水平,能够适应新时代继续教育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提高继续教育办学声誉和校外教学站点的社会评价。
二、检查范围
1、所有校外学习中心和函授站
2、行业办学教学点
三、检查内容
1、教学管理制度建设,一般应当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制度:
1)学生自学辅导管理办法(含自学指导方式、自学环节监督、自学成绩考核等)
2)教材及相关学习资料购买发放管理办法
3)教学管理人员聘用考核管理办法
4)辅导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5)面授(线下教学)管理办法
6)课程设计指导及成绩评定办法
7)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及成绩评定管理办法
8)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9)考试试卷保密管理制度;
10)考试管理办法、网上机考管理办法(含网上约考管理、考场设置、考场布置、监考人员及职责、违纪处理等)
11)学生考试成绩申诉管理办法
12)网络统考咨询服务管理办法(含网络统考宣传、免考资料审核、异地信息审核申报等)
2、教学站点教学工作流程,一般应当具有但不限于以下流程:
1)入学教育(导学)工作流程图;
2)网上学习(促学督学)工作流程图;
3)考试预约工作流程图;
4)考试工作流程图;
5)毕业论文及答辩流程图;
6)成绩复核申请流程图;
7)网络统考免考申报流程图;
8)课程免修流办理程图;
9)学位申请流程图;
四、检查要求
1、各校外教学站点要根据通知要求和检查内容,结合站点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整理现有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完善还没有建立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工作流程。
2、认真审核所有教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是否符合远程教育协作组的规定,是否符合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的要求。
3、将审核无误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工作流程装订成册,寄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4、封面及目录要求附后。
五、检查时间
各校外教学站点应在2019年6月10日前完成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编写工作,并装订成册,2019年6月30日之前寄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六、检查结果及应用
1、教务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教学站点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评估,根据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工作流程的覆盖面、规范性、操作性、适用性等方面进行比照后,进行分类,共分三类:
Ⅰ类:覆盖面广,规范无错误,可操作性强,符合站点特点和学生实际,执行效果良好。
Ⅱ类:覆盖面一般,比较规范无明显错误,操作性一般,基本符合站点特点和学生实际;
Ⅲ类:覆盖面差,错误明显,可操作性一般,与站点情况不符
2、教务管理办公室对评估为Ⅰ类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工作流程在校外教学站点推广,进一步完善校外教学站点的制度建设。
3、2020年6月对校外教学站点教学管理制度建设进行复查,力争所有教学站点的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全部达到Ⅰ类标准。
4、检查结果作为校外教学站点和管理人员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同等条件下,检查结果为Ⅰ类的教学站点优先。
七、本次检查由教务管理办公室实施,由教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各校外教学站点要高度重视,成立检查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工作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八、资料邮寄联系人:张远国,联系电话:027-87651794、027-87651939。
收件单位: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邮政编码430070
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教务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