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何办理毕业登记手续?
考生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具体登记手续如下:
(1)考生按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全部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实践考核(论文答辩)成绩通知单、免考证明、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以及2寸标准照片两张,到所在县(区)考办办理毕业登记手续,逾期延至下一次毕业。
如身份证、准考证、考籍库及毕业登记时的姓名不一致的,应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及户口簿。
(2)考生应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字迹要清楚、整洁,自我鉴定一栏,考生要实事求是地从政治思想、工作(生产)表现、自学态度等方面进行小结,并如实填写。
(3)思想品德鉴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的考生,缓发毕业证书,一年后重新进行鉴定,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连续两次不合格者,取消其毕业资格。
(4)考生在毕业登记时应确保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正确无误,如提供的信息错误,毕业生电子注册产生差错,后果自负。
自考问答之实践环节考核
1、考生何时可以参加课程实践考核?
考生需在所有涉及实践的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参加该专业的课程实践环节考核。
2、实践环节考核在什么时间?
实践环节的考核原则上每年安排两次,请于报名期间到各报名点查询,并于6月初、12月初到市、县(区)考办领取考核通知。
3、实践环节考核如何组织实施?
在省考委的领导下,由主考学校具体负责实践环节考核的实施工作。
4、实践环节考核如何报名?
考生须在考核(答辩)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本科资格审批表到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或函报),并向学校缴纳考核费。
5、考生参加实践环节考核时应携带哪些证件?
考生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和准考证参加考核。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得参加考核。